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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剑江湖》总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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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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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御剑●元年正月一日(秋)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御剑江湖》总版规


         御剑江湖www.yujianjh.com,一个以原创作品、情感交流以及刀光剑影为主题的世外桃源,御剑江湖,遇见美好。

         为维护本站的正常秩序,更好的保障会员合法权益,遇见江湖(以下统称“站方”)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特制定并实行此总版规。

第一章    实行总规

第1条    站方的所有使用者与管理者的所有行为必须遵守本规则,其他管理规定不得与本规则相抵触。
第2条    论坛注册成员的发表言论必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主题或回帖均只代表该成员的个人言论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并不代表本论坛的立场。一旦出现违规言论或行为,论坛的各级管理人员将有权进行编辑/屏蔽/删除/锁帖/封号等必要管理手段,必要时将保留证据进行拒绝访问,全站通告处理。

第二章    基本守则:

第1条    凡注册使用本社区的会员则代表了解并自愿遵守免责申明内所包涵的所有规定及条列,并同意以下规则的实行。
第2条    会员行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3条    禁止政治、敏感的文章发表以及转帖等操作。
第4条    禁止不顾他人感受的个人情感发泄、人身攻击、低级趣味或者捏造、诽谤他人的行为。
第5条    禁止张贴表明、人肉搜集未经他人许可的任何私人信息。
第6条    禁止一帖(回复)多发、刷版(帖)等恶意灌水现象。
第7条    禁止任何未经站方允许的广告。
第8条    禁止破坏论坛公共秩序及侵害站方利益的内容。
第9条    禁止抄袭及剽窃他人作品,禁止转载或引用涉及版权问题的文章。
第10条    会员的头像/照片不得有国家领导人的形象;不得有歪曲/侮辱他人行为;禁止使用不雅头像/照片等,不允许上传空白头像。
第11条    请勿挑战站方规定干涉站方管理,挑拨会员及管理关系,拉帮结伙、意图分裂。
第12条    禁止发表主题或回复中出现指桑骂槐、意图不明的行为。
第13条    禁止使用官方明文禁止的操作,如发现将进行必要的管理行为。
第14条    禁止使用官方暂不可知的论坛bug,非法套取元宝、贡献、纹银等虚拟货币,一经发现将删除用户并永久禁止访问,如发现并上报论坛的将会给予奖励。
第15条    如认为以上或以下规则有所漏洞,可进行反映,待下次修改时可选择性的采纳或修改。

第三章    账号管理、注册所使用的用户名、用户资料、论坛头像,个性签名等个人信息中严禁含有以下资料:

凡注册的账号自动视为同意注册的账号归论坛所有(论坛拥有账号的所有权,您享有账号的使用权)。
包含以下内容的注册名将被通知强制修改或做出其他管理:
1    与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历史、近现代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等相同或相似的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2    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称等相同或相似的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3    与本社区其他会员相同、相仿的名字或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4    不文明、不健康或和情色打擦边球的用户头像、头衔、昵称,头像最大高度300像素,签名最大高度400像素,签名图片不符合要求,管理有权警告并立即予以清除。
5    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浏览不适的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6    具有侮辱本社区及其他会员性质的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7    与管理员以及版主相似的用户头像、头衔、昵称,禁止ID中含有令会员有误认为管理人员的字眼。
8    涉及政治、暴力、黄色、辱骂、广告交易性质(含QQ群、网址等)的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9    禁止头衔、签名内涉嫌发布任何性质广告,包括文字、外链、图片等,本站在总版规发布后,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删除或修改其违规头衔和签名。
10    如长期不登录导致忘记密码,可(申请密码重置服务)进行付费找回(记好用户名密码)严禁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封ip。
11    论坛账号严禁转赠、外借他人使用,严禁交易本站会员账号,账号被禁访也禁止再次注册,出现上述违规者一律做封号封IP处理!
12    本站严格禁止买卖ID,如通过UID商城购买重新注册需到站务管理置顶专帖备案。
13   关于马甲:原则坚持每一个人只拥有一个合法ID,不允许一人注册多个马甲。默认情况下本站不主动查马甲,一旦发现马甲进入交易区、事务区混淆视听、违规参加踢楼及其他明文不允许的官方活动,违者视情况管理员有权删除所有马甲帐号,并对主帐号进行警告、禁访、封号等处理。
     a.使用马甲辱骂管理团队或会员,在不通知的情况下直接删除马甲账号,对主号封号1周,屡犯不改的删除所有账号,封IP。
     b.使用马甲恶意扰乱论坛秩序者,直接锁定其所有帐号。
     c.严禁马甲进入交易区发帖及回帖;使用马甲进行恶意哄价压价;扰交易大厅秩序的;发现永封马甲及主号ID处罚。
注:如违反以上规定,严重者直接禁访、禁IP、甚至删除主ID。
14. 本站全A(如AA、AAA、AAAAA)、全顺(如ABC、ABCDE)、全倒顺(如CBA、EDCBA)、A0000(如A0、A00、A000)默认为遇见江湖内部UID,不对外注册,即使被会员抢注走也会回收处理(回收内部UID补充100-200元宝,恶意抢注骗取补助者封号)。


第四章    发贴规则:

本站原则上接纳一切能够真正给大家带来快乐和经验的交流、分享类主题帖,任何精品资源、心得体验、亲身经历……都可以成为帖子的主题。
具有以下规则性质的主题或回复将会被管理人员处理,并对发贴者进行置顶、奖励、禁言、禁止访问、删除、扣除积分项等相应处理手段。
第1条    禁止发布本站官方认定不宜在本站发表的帖子,每个版块原创主题每天最多发5个,转帖主题每版块每天最多发3个。
第2条    禁止以任何名义开帖召集、建立团体或者群的,如:“召集***地区的”,“**人的请进”,本论坛再次声明,本站官方QQ群:25166033为基本守则中所提的官方群为准。
第3条    回复或评点批评性内容或评语必须给出详细理由或证据,否则将视为诽谤。
第4条    禁止发布暴力、恐怖、血腥、大量反复过的主题、引起人视觉反感的图片。
第5条    禁止发布主题过于简单、无实质内容、使用哗众取宠标题的水类贴。  
第6条    禁止会员针对某一事件或问题反复开贴询问。
第7条    禁止发表与主题明显不符的回复或主题内容,比如:仅使用表情、数字、字母、引用等无意义的回复或主题内容与主题不符。
第8条    禁止在板块发布含有病毒链接\恶意代码等附带愚人类的功能的帖子
第9条    禁止发布广告贴(下附标准)。
第10条    鼓励会员多发布主题帖(论坛将对于优秀主题贴予以加分鼓励,如优秀可在站务管理去申请精华帖。)
第11条    任何质疑、询问社区功能使用方法必须发表在站务版【投诉】分类。
第12条    禁止发布不符合相关版面版规的帖子。
第13条    禁止出售交易论坛账号。
第14条    禁止将他人主题中的、加权限限制的、回帖可见的内容或者购买获取的内容直接共享出来,损坏作者利益的行为。
第15条    禁止使用图片“隐藏回复”“管理加分”等伪装显示类图标。
第16条    允许刷屏,但内容要有意义,不可脱离主题帖(灌水帖除外)。
第17条    大部分版区允许同一主题多次回复,引用回复,回帖要符合主题或与他人互动回帖官方明文禁止3连以上回复的版块及主题活动等除外,比如灌水乐园、交易大区,“成语接龙”“踢楼”等活动仍然禁止4连及4连以上回复。与主题内容无关及无互动的回复有被删除及警告的风险,恶意刷帖、刷屏予以警告、禁访等处理。
第18条    禁止在标题以及内容添加误导性词汇例如 精华等。
第19条    禁止诱导会员或强制要求会员加分等不正当方式来获取积分。
第20条    禁止发布不符合灌水规则的主题和回复。
第21条    禁止发布非必须管理阅读的高权限(只能管理阅读)主题。
第22条    禁止发帖或者回复中添加干扰帖子阅读的内容,如各种异常代码和在帖子中添加不可见声音等!
第23条    其他事项请注意站点最新更新公告或以前的更新公告,一切其他事项尽在其中。
第24条    发布资源最好使用网盘进行发布,严禁使用网赚网盘,严禁网盘下载链接中包含病毒、恶意网站、广告及诱导性内容,一经发现重罚~!
第25条    发布主题帖,请勿使用密码贴等普通会员、管理人员无法进行访问的类似主题,发现删帖。
第26条    会员发布的所有原创主题,经管理团队评分后,不得随意删减、清空主题内容,第一次发现禁言1月,第二次发现永封账号。

第五章    投诉规则:

1. 投诉举报会员
     帖子右下角有“举报”功能,可以直接点击对违规帖子进行举报,版主收到提醒将视情况处理并奖励。
     情节严重或不便于使用“举报”功能的,到社区事务处举报投诉说明投诉事件缘由,违规帖子地址、违规帖子性质、违规帖子图释(截图)等三点,由版主负责处理,如果对版主的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不认同,请直接PM管理员联系解决。
2.投诉版主
     开帖至站务管理[投诉]分类,说明投诉事件缘由,并附上相关帖子或截图。在投诉过程中请冷静对待,切勿有辱骂、攻击、变相侮辱等词的出现,如果内容被上述不允许的词语涉及,投诉一律屏蔽。
3.严禁乱举报和恶意举报
     严禁在帖子、空间、留言、签名、QQ等任何地方对本社区管理人员及本社区有辱骂、攻击、诽谤、变相侮辱等词汇(文字、音、像)出现,如有,给予扣分、禁言、禁访甚至删除ID等处罚,必要时由总版主(及以上)查核。
     严禁乱举报、恶意举报。对于没有违规的帖子或者会员乱举报,恶意举报,或使用辱骂、攻击、诽谤等词汇内容进行举报投诉的,将视情况给予提醒、扣分、禁言、禁访等处罚。
4.外延事务纠纷严禁在本站发帖。
5.双方如在论坛内进行争执漫骂,无论事由起因,均会做出严重处理。若仅一方侮辱攻击,另一方可进行投诉,由管理进行处理。投诉会员或版主,请一并提交以下内容,内容表述不清的,将不予受理和解释:
     被投诉人ID :
     事件发生时间:
     投诉理由:
     投诉证据(地址+截图):

第六章    本站奖励及处罚规则

第1条    凡是符合发帖规则及该版块版规、总版规的优秀主题帖可以给予纹银奖励并可申请优秀主题或精华主题(二者选一,奖励不同),详细申请,请查看发帖规则,第十条。
第2条    对本站的发展做出贡献者给与纹银或古玉奖励。
第3条    按照版规成功举报违规的会员将给予纹银奖励。
第4条    具有特别意义或管理组商讨决定的帖子可以给予该版、全版置顶、加亮、加精、加优,并可以适量给予奖励纹银、古玉等加分项。
第5条    签名、主题或回复违规的扣除纹银,签名违规严重者扣古玉,(管理人员可酌情扣除两项扣除)并由处理人告知更改,提醒会员查看版规如再犯将双倍处罚或按照故意处理。
第6条    违反论坛总版规及分版版规的发帖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1)灌水帖一次性超过4贴包含4贴的给予删除所有回帖及发帖所得并扣除3倍纹银的处罚。
(2)灌水帖发布一周内无意义灌水贴超过30贴的将删除所有无意义贴(有意义帖可保留)及发帖所得。
(3)大量灌水帖(全为无意义水帖的)将删除所有发帖及发帖所得,根据实际情况禁言、禁访、永久禁言、永久禁访等处罚。
(4)故意发布违反版规条例的、论坛明文禁止的,将永久、限时禁止发言或访问。           
(5)凡所有会员恶意灌水数(包括主题和回复)≥4的将实行限时禁言的处罚,处罚超过4次则将永久禁言、拒访等。
(6)违反总规则的视情节严重扣各加分项,删除发帖和禁言、禁访、永久禁言、永久禁访。(各板块可以根据总版规删减加增自定的规则)
(7)违反各版版块规定的,在不违反总版规的可视情节严重扣各加分项(违反则按照6)条处理),删除发帖和禁言。
(8)在各版版块发帖,主题帖出现内容违规且不构成禁言,扣分的会员,将会把违规主题移至该版,审查合格后解封。则锁帖发消息告知更改后解封。
(9)当会员初次在各版版块发表主题时,如果违规,版主可提醒并扣分修改,超过三次的按照故意处理。
(10)版主非常忙,如果修改后版主并未移回,可能是未发现,建议短消息下版主。

第七章   广告贴判定标准

第1条    不符合总版规规定的、简单从字面上便可判定为广告的。
第2条    为某个商家、某个公司、某种产品做隐性广告的。
第3条    在ID、昵称、头衔、来自、签名档、头像等发贴时可以显示的个人信息中,在主题和回复中,表明商家身份、团购信息、公布群信息或者群号码、公布联系方式的。
第4条    具有推广宣传性质或推广宣传与本论坛性质相同的。
第5条    您发布的主题作品有收费功能(但是不能明示或者暗示捐助后可以有特殊照顾,同时软件内不得残留商业化信息。)
第6条    发布非中文主题中带非网盘(禁止使用网赚网盘)不可识别链接的。
第7条    运用言语修饰的宣传性言语,推广性言语,附带连接的。

第八章声明

1.本社区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所有内容由网友自由发布,如侵害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在24小时协助您处理完毕。
2.本社区会员发布所有原创文字、原创图片等原创内容,您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规定,制止用户违法上传、存储并分享未经授权的作品,东篱雅苑保留接到权利人投诉后删除侵权文章及文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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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总版规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社区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保留随时更新此规则的权利。
6.以上总规则解释权属于【御剑江湖 www.yujianjh.com】所有,本站保留对本总版规再次编写加增删减的权利。






                                                                                                       御剑江湖(www.yujianjh.com)

                                                                                                             2025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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